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并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
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围。
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
《通知》要求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实现部、省、校三级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完善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机制。从2020年起,在各类督查、考核等工作中,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本地区高校初次就业率数据。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通知》还明确要健全就业统计核查机制,并再次强调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建立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
同时,建立就业数据倒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建立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凡实名举报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复当事人。
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
各地各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建立分层分类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将推送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高校就业工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