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五一”“州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将五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兴仁市新龙场镇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阮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月9日,阮剑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兴仁市政协红绿灯路口处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酒精含量为217.94mg/100ml。2022年3月8日,阮剑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2年6月,阮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兴仁市百德镇百屯小学教师卞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6月10日,卞勇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兴仁市振兴大道飞越路口50米(小地名:浩然上城门口)处时,被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酒精含量为218.68mg/100ml,2022年8月31日,卞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2年12月,卞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兴仁市巴铃镇原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梁正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0月5日,梁正友醉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兴仁市巴铃镇200公里500米(小地名:木桥路口)处时,被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巴铃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酒精含量为175.75mg/100ml,2022年11月8日,梁正友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2年12月,梁正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四、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原工作人员张琴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4月23日,张琴麒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兴义市机场大道100米(小地名:蓝天花园门口)处时被公安机关民警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酒精含量为156.24mg/100ml。2022年6月17日,张琴麒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2年7月,张琴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五、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洛渭屯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李登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2月7日,李登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南龙公路杨泗屯至洛渭屯中间路段时,被他人发现并报警,公安民警立即出警处置将李登成现场查获。经血样检测鉴定,其酒精含量为237.69mg/100ml。2022年12月29日,李登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3年3月,李登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在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以身试法,影响恶劣。“五一”“州庆”即将来临,全市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切实从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从严要求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严防酒驾醉驾行为发生。
兴仁市纪委市监委
2023年4月25日
来源:廉洁兴仁
编辑:张 珊
责编:王 军
编审:张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