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刘晓凤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3〕3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晓凤同志任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吕黔莉同志任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东同志任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魏晓强同志任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童 伟同志任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太生同志任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任之日起算。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
韦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3〕3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韦 华同志任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 平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