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当前山西省汛情总体趋于平稳,中小河流水位逐渐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根据未来天气变化趋势,按照《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山西省防指决定于10月11日18时,将省级防汛地级应急响应调整至IV级应急响应。请山西各地结合本地汛情变化实际情况和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适时调整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
山西各市防指和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当前防汛救灾、恢复重建等工作,密切监视雨水汛情发展变化,继续加强对水库、河道防等巡查和险情抢护,严格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