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规定
驾驶、乘坐电动车应该佩戴头盔
近日
一名女骑士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
在被民警拦下进行处罚时
竟还掌掴执法民警!
9月2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潘桥岗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时,将一名没有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拦下,没想到该驾驶人对民警的处罚非常不满,竟扇了民警一巴掌。据目击者提供的现场视频,记者看到,该女子打了执法民警一巴掌。
9月2日夜,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通报称,9月2日上午8时20分,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扬子江路与兴城西路东南角非机动车道,依法对电动车驾驶人杨某某(女,30 岁,仪征市刘集镇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处罚,引起杨某某不满,杨某某遂以暴力方法阻碍执勤交警执行公务,并造成执勤交警面部受伤。
扬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文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经查,杨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7 条规定,目前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