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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女辅警敲诈案详情始末最新消息 网传女辅警照片系冒用当事人发声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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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辅警敲诈案”仍在舆论场中发酵!连日来“江苏女辅警性敲诈案”备受多方关注。据媒体报道,许多网民关注的“女辅警敲诈案”,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图片来源于网络

江苏连云港女辅警敲诈案始末

女辅警勒索多名公职人员370万

近日一份网传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许某被检察院指控于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同时或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买某、怀孕、分手补 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 9 人共计人民币 372.6 万元。

该判决书显示,和许某发生关系的人包括当地多名公安系统、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的负责人,如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许某谎称其母亲李某知道其怀孕欲找孙某讨要说法、怀孕补偿、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三次向孙某索要人民币 100 万元;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怀孕其母亲欲找寇某闹事为由,向寇某索要人民币 20 万元;2016 年 9 月至 12 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丁某检举揭发关某生活作风以及其怀孕、其母欲找关某闹事为由,向关某索要人民币 45 万元;2017 年 5 月至 6 月,许某与时任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兰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把两人关系告诉兰某老婆、到兰某办公室闹事等为由,向兰某索要人民币 15 万元。

该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 372.6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法院判决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 万元。

这个判决书一旦出现后,在网上引起广泛热议。

7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月12日,中共灌云县委宣传部声明:近日,许多网民关注的“女辅警敲诈案”,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而被告许某因不服判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此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副局长回应与女辅警发生关系被敲诈

江苏90后女辅警许某,因性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共计370余万元获刑13年引关注。据判决书,许某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等为由敲诈9名受害人。3月12日,灌云县委政法委回应称,政法系统涉案公职人员均已被处理。受害人之一、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向记者证实 其已被处理,不再担任原职务。

以各种理由索要巨额钱财

据梳理发现,这些受害人,包括灌云县和连云港市的多名公职人员,其中包括当地公安系统的多人,并向其中两人索要 100 万元。

法院认定,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被告人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许某谎称其母亲李某甲知道其怀孕欲找孙某讨要说法、怀孕补偿、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三次向孙某索要人民币 100 万元;

2014 年 5 月至 8 月,被告人许某与时任灌云县侍庄派出所所长朱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怀孕其家人知道欲找朱某乙闹事为由,向朱某乙索要人民币 10 万元;

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被告人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怀孕其母亲欲找寇某闹事为由,向寇某索要人民币 20 万元;

2016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被告人许某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其母亲知道自己怀孕欲到刘某乙单位闹事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 20 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许某再次与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共计 108 万元;

2016 年 6 月至 7 月,被告人许某与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甲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怀孕补偿为由,向陈某甲索要人民币 10.8 万元;

2016 年 9 月至 12 月,被告人许某与时任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甲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丁某(另案处理)检举揭发关某甲生活作风以及其怀孕、其母欲找关某甲闹事为由,向关某甲索要人民币 45 万元;

2017 年 2 月至 9 月,被告人许某与林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为由,向某索要人民币 14 万元;

2017 年 5 月至 6 月,被告人许某与时任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兰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把两人关系告诉兰某乙老婆、到兰某乙办公室闹事等为由,向兰某乙索要人民币 15 万元;

2017 年 7 月至 8 月,被告人许某与时任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甲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把两人关系告诉徐某甲妻子、扬言到学校找徐某甲儿子闹事为由,向徐某甲索要人民币 29.8 万元。

法院回应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判决书

3月12日,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

全文如下:

(2020)苏0724刑初166号许艳敲诈勒索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网传女辅警照片系冒用

这两天,江苏女辅警勒索多名公职人员370万一事引发关注,紧随其后网上曝出“女辅警”的照片,这给洛阳90后女孩小汪带来很大困扰,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生日时发的朋友圈照片,竟被网友当成“女辅警”。

新华社评女辅警敲诈公职人员 来源:新华视点

【新华微评:#公众质疑需要公开解答#】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在网上火了,原因是其中显示,当地一女辅警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并借此敲诈最终被判刑。公众质疑:事发后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事件脉络

3月13日 19:28网传女辅警照片系冒用

3月12日 20:50法院回应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判决书

3月12日 20:24官方通报女辅警敲诈案:7人被处分

3月12日 18:48副局长回应与女辅警发生关系被敲诈

3月12日 17:19新华社评女辅警敲诈公职人员

3月12日 13:40女辅警勒索多名公职人员370万

(综合媒体报道)

编辑

李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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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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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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