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黄金像买黄瓜,出了一家金店,立即到下一家……这奇怪的现象最近频频出现在京城——他们不是财大气粗,而是为转移电信诈骗赃款的“卡农”。近日,丰台警方加强数据研判,连续打掉多个电诈黑灰产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
2月24日12时许,一男子来到丰台某金店内,刷卡24万元购买了600克金条;1个小时后,他又出现在丰台另一家金店内,购买了29万元的金条……男子的踪迹一直被侦查员锁定。
负责侦办案件的丰台刑侦支队芦警官介绍,年初,丰台反诈中心研判数据发现,丰台区两家银行发生3起涉诈资金柜台取现行为。经调取现场视频,3起取现行为组织者为同一团伙,“卡农”到柜台取现成功后立即离京,反侦意识较强。
芦警官说,所谓的涉诈资金柜台取现就是电诈黑灰产组织者通过微信、QQ兼职群、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消息,物色一些急需用钱的“卡农”,这些“卡农”为了获取个人利益,按照组织者指令从外省来京,与“带队人”接头后,蹲守在银行附近,待涉诈款存入后立即到银行柜台办理取现业务,成为电信诈骗环节中洗钱犯罪的重要一环。
通过调查,警方逐渐掌握了这伙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几起案件中,“卡农”与“带队人”见面后,“带队人”登记每位“卡农”当日可以使用的银行卡号,报给境外诈骗团伙,之后原地等待上家的进一步指令。统计上报的这些银行账号就成为诈骗团伙备用的涉诈账号。当赃款汇入涉诈账号后,有的“卡农”被指派到银行提现,有的“卡农”则被要求到金店购买黄金,以此转移赃款。
“投资金条不仅保值,而且便于隐蔽携带,现在很多涉诈团伙都喜欢用这种方式将诈骗得来的资金洗白转移。”芦警官介绍。
针对出现在丰台地区的涉诈犯罪组织者、“卡农”和“买金人”,丰台警方启动融合侦查工作机制,由侦查中心、电诈研判队、电诈侦查队、技术队等部门同步上案,对丰台区多家银行网点和ATM机的取现行为进行分析研判。
侦查员调取了涉及多个现场周边百余个探头,查阅了800余小时录像,追踪影像70余公里,最终确定4名“卡农”带队嫌疑人身份,1名买金人身份,10名“卡农”身份。
3月28日、29日两日,丰台刑侦支队牵头多个派出所精干警力统一行动,在北京、河北、山东、内蒙古、辽宁等地陆续将电诈黑灰产组织者刘某、谢某,“卡农”赵某,“买金人”李某等15人先后抓获,起获涉案银行卡、手机等赃物。
芦警官介绍,“带队人”在与“卡农”接触期间,都是遮挡面部,尽可能减少交流,甚至不见面,直接远程遥控指挥,这都是为避免暴露逃避打击。“卡农”将现金、黄金上交给“带队人”后,随即被驱散成为丢弃的工具,之前承诺的佣金等条件根本不会兑现。不仅如此,“卡农”也构成为涉诈资金提供转移的行为或涉及帮信罪、掩饰隐瞒罪,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15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不但会影响个人征信,还会涉嫌犯罪。不要贪图小利触犯法律,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