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马某某被刑拘!涉嫌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022年4月25日,杭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勾结境外敌对势力,涉嫌从事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的马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相关媒体披露,现任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的马某某,不仅充当境外敌对势力境内代理人、煽动分裂国家,还成立非法组织,制定“政治纲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更是将青年学生群体作为主要蛊惑煽动目标,鼓动学生参与抹黑祖国和民族的活动。
2022年3月以来,马某某利用互联网专业特长,匿名创建网络群组,肆意歪曲捏造事实,极力传播各类谣言信息,发表所谓“独立宣言”,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充当境外敌对势力在我境内的代理人。马某某屡屡扬言,其终极目标是颠覆国家政权,为此逐步升级“内奸”行径,着手制定反宣纲领,甚至筹备成立“大陆临时国会”,委托有关人员制定所谓“法律制度”,宣称要“借助境外的力量推翻中国政府”。
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中。
2015年7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式颁布并实施。
《国家安全法》的实施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威胁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全面保障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安全。但近年来国际形势风云诡谲,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也迎来新的挑战。据国安部门披露,新形势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更多样,手段更隐秘,打击难度也更大。间谍活动往往以学术研讨、商业合作、艺术交流等形式为包装,诱骗、策动境内人员以提供涉密文件,传输涉密数据,拍摄敏感照片等不同方式大量刺探、搜集我国情报。案例中的马某某就是涉嫌与境外势力勾结,通过互联网实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动。加大对危害行为的打击,全面保障国家安全刻不容缓!
怎样的行为属于危害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所以,严重威胁、破坏我国政权、主权、统一、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利益的行为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行为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有哪些法案?会有怎样的法律处分?
我国已经实施的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分则第一章就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其第一百零二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共十二个条文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的定罪和量刑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简要列举如下: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背叛国家罪,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分裂国家罪,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均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间谍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后,《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除部分条款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可以判处死刑。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对照《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我们应当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同时积极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近年来,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等。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