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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说法 | 网购遇假货、商家久拖不发货…… 莫慌,教你这样维权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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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已经成为时下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网购的“坑”却让人头疼。网购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网购“久拖不发货”……遇到这些问题不用急,以下的法律知识可以帮助你。动静特邀贵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互联网咨询专家游小兰来为大家进行解读。

案例:买7瓶茅台6瓶是假货,获3倍赔款!

日前,南京市秦淮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法院联合公布十大典型消费纠纷案例。其中,消费者王某网购了7瓶宣称保真的贵州茅台酒,拿到货后对其真伪有疑虑,经鉴定其中6瓶均为假货。法院判决,被告销售假冒注册茅台酒的行为存在欺诈,应予以退货退款,并支付3倍赔款。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王某网购的6瓶“茅台酒”经鉴定均为假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所以,被告销售假冒注册茅台酒的行为存在欺诈,应当无条件退款,并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在网购时发生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进行维权?哪些情况可获得赔偿?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发达以及互联网的无地域限制优势,使得各类电商平台得以繁荣发展,而网络购物已逐渐成为相对主流的消费模式,与此同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规范网络消费,推动电商行业健康发展,为正确处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源头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实践中,卖方“包邮”通常被认定为属于采用卖方送货方式,以买方所指定的收货地址为合同履行地进行管辖确认,而卖方不包邮的则被认定为属于代办托运,应以卖方发货时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进行管辖确认。

大家在网购时如果发生以下情形可获得赔偿:

1、物品被寄丢;

2、实物与网络表述不符;

3、产品质量不合格;

4、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

5、部分网络经营者夸大宣传产品功能、性能,提供虚假的信息欺骗消费者;

6、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形的。

网购遇到假货,第一时间怎样做,保存维权依据?

如果网购遇到假冒伪劣产品,第一时间保留你拿到货的证据。1、给自己刚拆封的货品全范围拍照保留证据;2、将商品介绍页截图、将网购交易截图、商家信息截图;3、查找好真假货的区别然后对比真货与假货的区别,证明是假货;4、与商家沟通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给出证据,并将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留存;5、商家不处理的联系平台;6、平台不处理或处理不满意的依法联系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

网购赠品有质量问题,这种情况可以索赔吗?

可以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赠品属于经营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

网购已付款,卖家不发货并把货款退还,合法吗?

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网购合同成立后,已经付款的,卖家不发货,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返还货款,并承担因其违约给消费者造成的合理损失。

网购有风险,“剁手”需谨慎!同样,网售有责任,违法要赔偿!

记者

王青

编辑

王青 兰杰欣

责编

李佳

编审

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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