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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说法 | 男子撞豪车当街下跪求饶,免责后变脸!那追责能“变脸”吗?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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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与蛇的故事,没想到就发生在身边。男子撞兰博基尼后,当街下跪求饶,车主就免了他的赔偿。然而男子非但不感恩,还在网上以此炫耀。面对这样的情况,车主可以重新追偿吗?动静特邀贵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互联网咨询专家游小兰来为大家进行解读。

案例:男子撞兰博基尼,当街下跪求饶,转头变脸炫耀!

近日,在广州街上发生了这样一幕:一男子骑电动车在路口撞上了一辆兰博基尼跑车,兰博基尼车灯处被撞坏。见此情景,电动车男子当场向车主下跪求饶。最后,出于同情,兰博基尼车主没有向他索取赔偿。

你以为这件事就此完结了?并没有。

事后,电动车男子竟然在朋友圈发文炫耀,表示“带着情绪扎车也就那样”,还准备下次争取再撞一辆保时捷。不仅如此,他还对朋友说,下跪求饶只是演戏,这样才能逃避赔偿。而且,兰博基尼车主的保险过期了,要修车只能车主自己承担费用了。

没想到故事有这样的反转,电动车男子不仅不心存感恩,还以此为傲,这就是现实的农夫与蛇。而面对这样的情况,兰博基尼车主可以改变主意,重新要求赔偿吗?

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兰博基尼车主已经答应了电动车男子不向其索赔。那么,双方就已达成了口头免责允诺,就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反悔。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但是从曝光的电动车男子朋友圈对话可以看出,该男子是用演戏博同情的方式,误导了车主的判断,从而使车主做出了错误的决定。那么,在这种情况时,车主是可以事后重新要求索赔的。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索赔有追诉期吗?时效是多久?

索赔是有追诉期的,就像是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保质期,同样适用于法律救济程序。为避免当事人在自己权利上沉睡不醒,因时隔久远,举证困难,遭受不利损失,影响法律的公信力。为此,诉讼时效应运而生,其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所以,上述案例中兰博基尼车主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向电动车男主索赔。

别把别人的善意用讥讽回报!如果社会上都是这样的“以怨报德”,那谁还会释放善意呢?多点真诚,多点理解,社会才能更美好!

记者

王青

编辑

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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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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