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大洞竹海景区一角。
经研究,近日,省政府对六盘水市政府《关于审批〈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作出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六盘水市认真组织实施。
二、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范围东起牛角山,南至大山镇下厂村,西起民主镇煤炭包——兴义道路,北至英武镇锣锅塘,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82.5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10.7平方公里(详见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矢量图)。要按《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及其核心景区范围标桩定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三、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以大洞古人类遗址和竹海植被群落为主体,以古人类文化景观和竹海风光为主要特色,结合大山丫高山杜鹃林景观,是开展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科考科普、生态体验等游赏活动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四、盘州市大洞竹海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竹海景区、大洞景区、杜鹃花海景区等3个景区。
(一)竹海景区。东起牛角山,南至喇谷村,西抵上冲梁子,北达英武镇锣锅塘,面积为50.7平方公里。
(二)大洞景区。东起杨梅山,南至吴家寨,西抵石皆箐,北达大凹子,面积为14.0平方公里。
(三)杜鹃花海景区。东起皂角树村,南至大山丫镇区边界,西抵国道G246,北达大水井,面积为17.8平方公里。
五、根据《规划》确定的原则和规划结构、规划布局及专项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同时,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逐步完善风景名胜区的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环卫等基础设施,并加强各景点的环境整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确保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风景名胜区内各项设施的体量、风格、色彩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建设破坏景观的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使用权。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按照《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大洞古人类遗址、竹海等资源。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乱砍滥伐、开山取石、毁林开荒,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核心景区内禁止任何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
七、六盘水市和盘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展建设和经营活动,须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服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