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百年党史,汲取奋进力量。今天《党史中的贵州》我们讲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主要标志——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在贵州全省上下得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路线成为了全省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从1953年到1957年,贵州省逐步开展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
根据党中央部署,贵州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通过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由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形式,并结合实际,采取先试点、逐步推开的方式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从1951年3月全省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成立,到1957年全省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历时近7年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贵州省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
在全省大力推进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同时,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进行。1951年底根据全国第一次手工业会议精神,贵州省委明确提出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作为领导手工业最基本的方向,1954年2月省委决定通过加工订货重点试办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3月全省第一次手工业会议召开,着重解决手工业合作社产、供、销的平衡及组织领导等问题。至1956年5月底,全省手工业者基本组织起来,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解放初期,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满足人民需要,沟通城乡物质交流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根据全国政治经济条件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特点,采取利用、限制、改造与和平赎买政策,逐步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走上从低级形式到高级形式(主要是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从1953年10月开始,根据党中央精神,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先后成立工商业工作委员会、对私改造办公室,对私改造领导小组等机构,对私营工商业进行了有计划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到1957年初,全省全行业公私合营基本完成。
通过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使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全省基本建立。
撰稿:王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