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王见刚等人重大涉黑案,日前经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全案52名被告人中,34人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人系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告人王见刚被判有期徒刑25年,33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该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寻衅滋事罪等9项罪名64起违法犯罪事实,在山西省交城县水峪贯镇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此外,该组织以“黑保安”为主体欺压、残害群众,实施暴力违法犯罪23起,致使群众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该组织还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对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在监管时予以纵容,查处时通风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