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22年12月11日至16日,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委党校参加培训期间,违规外出接受宴请。2023年1月,阜阳市纪委监委以事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12月14日晚,参加阜阳市委党校培训班的7名学员应其他党员干部邀请,违反党校封闭管理规定和培训课程安排,未经请假外出与其他4名党员干部一道掼蛋打牌、违规接受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顶风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涉案党员干部和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对违反培训纪律、违规接受宴请参训学员的处理:给予阜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编办主任顾中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给予阜阳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笪乘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阜阳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贺诫勉处理;给予界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子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临泉县政协副主席、庙岔镇党委书记张怀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临泉县韦寨镇党委书记王万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太和县双浮镇党委书记钱纯建诫勉处理。
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处理:给予界首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劲(组局宴请人,后因系新冠密接者不能到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其他3名参加宴请的党员干部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另外,责令阜阳市委党校向阜阳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市委党校2名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处理。
上述问题发生在党校培训期间,是明目张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强,政治意识淡化,“学”与“干”、“说”与“做”相背离;纪律观念淡薄,不知敬畏,“吃心不改”“酒瘾难戒”,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意识弱化,自由散漫,对培训纪律置若罔闻、任性妄为;执行制度不严,思想麻痹懈怠,落实培训管理责任不力,对参训学员管理不到位,封闭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