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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案的庭审门前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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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动静记者第一次在庭审门口看到那么多被拐家庭,今天(11月28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休庭,将择期宣判。

在二审庭审开庭前,门前已经聚集了数十个被拐家庭。每一张寻人启事的字板后,都是一个痛苦的家庭,受害人向媒体诉说着自己被拐卖孩子的情况,希望用最短时间描述清楚孩子的情况,通过媒体以及自媒体的传播,最终寻到亲人。

“我们不会给宝贝增加任何负担,我只是想在有生之年看到我的心头肉,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就行。” 一位来自遵义的母亲说,“我只有西藏和内蒙没有去,好多省我都去找过了,只希望余生能够见到我的宝贝就行,我真的找得太累了”。

人群中还有一个满头白发母亲也在找寻自己的孩子,已经找了31年,“儿子是1978年出生,14岁那年被熟人从贵阳带到广州后失踪,到今年他应该已经45岁了,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这位母亲想对儿子说:“我不希望你来给我养老,我只想见你一面,只想知道儿子你在什么地方。”

庭审现场,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上诉人(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一是本案案发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正值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余华英原本在一家面馆打工,本可以靠诚实劳动改变生活。她产下一名男婴后,通过中介把男婴送养他人,获得授权人报酬,尝到了所谓的甜头,于是就打起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邪恶念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二是犯罪对象多是弱势群体,余华英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把犯罪目标瞄准那些忙于生计的环卫工人,以收废品为生的家庭,通过接近他们,伺机作案。

另外,做案手法细分性极强。余华英通过蹲点寻找伙伴对象,采取买零食、水果等诱骗手段,将孩童拐走,得手后往往不收拾行李,就迅速跑路,刻意制造假象,拖延暴露时间,作案时还带着自己年幼的女儿,利用其女儿与被害人玩耍熟悉,从而将被害人拐走,足见其险恶用心。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天出庭的受害者李素燕(原名杨妞花)说,自己在被余华英拐卖后,爸爸成了酒疯子,妈妈成了神经病,因为自责、痛苦,父母相继在自己被拐卖后两三年内去世。

面对法院外围满的记者,李素燕(原名杨妞花)表示,余华英在法庭上辩护称,自己当年太年轻,是因为经济紧张才不小心走错了路,对此,杨妞花并不认可:“你经济紧张,可是你造成了我们家家破人亡,我告诉她,我的妈妈32岁就已经躺在了坟里,她不年轻吗?”李素燕希望法院能够尊重检察院提起的建议量刑,驳回上诉,维持死刑的原判。

记者

田佳佳

编辑

张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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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跃

编排

陆勇

编审

李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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