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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再被拘捕!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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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星岛网”刚刚消息,乱港分子、“港独”组织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天(24日)中午到香港中区警署报到时再被拘捕,警方称黄之锋去年10月5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止蒙面规例》。律师现正陪同录取口供。

另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反对派成员古思尧也被以同样理由拘捕,被指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现在在长沙湾警署。

古思尧(资料图)

“东网”称,黄之锋及古思尧将被落案控告相关控罪,案件将于9月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报道称,香港警方表示,去年10月5日,有大批人士在铜锣湾一带集结,并且游行至中环。有关集结并没有按照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所规定通知警务处处长,属于未经批准集结。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经深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在今日(24日)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年龄分别为23岁及74岁,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这名23岁男子也涉嫌在该未经批准集结中违反《禁止蒙面规例》。

黄之锋目前多案在身。

去年6月21日,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案件8月5日在西九龙法院作审前复核。黄之锋、林朗彦继续不认罪,其中周庭此前在法庭上承认了两项控罪。法官表示,周庭判刑将押后至12月1日,并将黄之锋及林朗彦的审讯排期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处理。

此外,黄之锋等26人被控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一案9月15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提讯。黎智英今年6月涉嫌公然煽动他人到维多利亚公园非法集会,警方经调查后向黎智英、黄之锋等26人发出传票,分别控告他们“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其中黄之锋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押后至10月15日再讯。

责任编辑:沈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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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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