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遵义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贺孝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遵义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贺孝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遵义市播州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贺孝忠简历
贺孝忠,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贵州播州人,大学学历,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8月至1997年7月,先后在遵义县团溪镇劳动中学、团溪中学、遵义县第三中学任教,历任遵义县第三中学教导主任、副校长、校长;
1997年7月至2004年3月,任遵义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遵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
2005年8月至2007年1月,任遵义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县第一中学校长;
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任遵义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县第一中学校长;
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遵义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任遵义县教育局正科级干部(2015年职级并轨享受副县级待遇);
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遵义市播州区教育局正科级干部;
2017年11月,退休。
道真自治县阳溪镇党委原书记陈嘉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道真自治县委批准,道真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对道真自治县阳溪镇党委原书记陈嘉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嘉彬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伪造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嘉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其行为严重违背党的理想、宗旨,且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道真自治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道真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嘉彬开除党籍处分;由道真自治县监委给予陈嘉彬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