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海南三亚一家酒店的客房浴室内,他发现了一个暗藏在天花板的摄像头,至今没有酒店管理层出面解决和道歉,作为住客的他只能与前台沟通。
2日上午,该酒店的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发生后酒店相关工作人员已与客人电话沟通及面谈,客人提出八千至一万元的赔偿,酒店方建议客人走司法程序,目前酒店正在等待辖区警方的调查结果。
(视频来源极目新闻)
据介绍,陈先生通过第三方平台预订了连续两晚的酒店房间,酒店是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榆东路的麦客达温德姆酒店,入住时间为5月28日、29日两晚,原计划应于30日离店。然而,30日凌晨零时许,他在房间的浴室内,发现了一个暗藏在天花板上的摄像头,“在这个房间已经住了一晚上了,摄像头连着电源线,应该是在工作。”
事发酒店(视频截图)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洗澡的时候挪动顶部花洒,一张内存卡掉落,随即发现了摄像头。陈先生发现摄像头后,立即通知酒店工作人员。一位酒店安保人员到现场后查看了摄像头,却称这只是一个线头。与此同时,陈先生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陈先生表示,警方抵达现场后,这个摄像头已经被警察带走。至于摄像头的内存卡中是否留存了他洗澡时的视频,他并不清楚,“警察之后给我反馈说摄像头内的内存卡内存为2G,判断应该存不了多少视频。”
暗藏在房间浴室天花板的摄像头(视频截图)
2日中午12时许,陈先生告诉记者,酒店已与他协商处理此事并赔礼道歉,“酒店做出了相应赔偿,具体金额我不方便说,在我接受范围之内。”
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时发现房间内藏匿摄像头,酒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消费者在入住酒店被偷拍后,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天的动静说法,我们邀请到王民彪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时发现房间内藏匿摄像头,酒店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若酒店对于藏匿的摄像头毫不知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王民彪律师:如果摄像头是入住客人安装的,酒店管理方应当举证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酒店已经尽到责任,则无责;如未尽到且无证据证明,则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事后可以追偿。如果是酒店自己或员工安装的摄像头,那么酒店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在入住酒店被偷拍后,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王民彪律师:消费者入住酒店前可以先询问酒店工作人员是否排查过摄像头,入住后不放心也可以自己排查。
如果发现有偷拍行为建议先报警,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的同时也可以帮助消费者搜集证据。如果对公安处理不满意,亦可以向酒店和偷拍者主张侵权责任。
说法小贴士:
在酒店房间里安装摄像头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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