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黔南州龙里县一名年轻女子因拒绝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被龙里警方处以五日的。
10月25日下午,一名女子在龙里北站打算乘坐高铁前往四川时,经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核查,这名女子的健康码显示为黄色,要求她在规定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开展工作期间,这名女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在工作人员告知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后,该女子仍强行离开,并且情绪激动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疫情防控人员立即报警,接警后,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依法开展相关工作。经冠山派出所依法调查取证后,经进一步询问,这名女子对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大家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绝不手软。记者:郭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