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优秀教材、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的初评工作,并报请省委宣传部同意,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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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优秀教材
(基础教育类)初评结果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优秀教材
(高等教育本科和研究生类、职业教育类)
初评结果
首届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初评结果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初评结果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5日起至1月14日止,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督导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51-85284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