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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可更改重定价周期,明确加点值调整规则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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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从11月1日起,全省多家银行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主要从房贷利率加点值、房贷利率定价周期两方面进行了调整。

记者采访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此次调整明确,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向银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不得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计算公式为:上季度全国新发放贷款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上季度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算术平均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二级 张蔷薇

人民银行10月31日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为3.33%,上季度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算术平均值为3.85%,则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为-52BP。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二级张蔷薇说:“例如,借款人现在执行的贷款利率为LPR-20BP,较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值高32BP,符合调整条件,该借款人的贷款利率可由原来的LPR-20BP下调至LPR-22BP。符合调整条件的借款人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线下贷款服务行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

此次调整还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但需要注意,在整个还款周期内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二级张蔷薇举例说明,“例如:借款人贷款的重定价日是3月15日,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后,重定价日将调整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在贷款利率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更快执行新调低的LPR;在贷款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将更快执行新调高的LPR,借款人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选择。自2024年11月15日起,借款人即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操作便捷”。

据了解,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涵盖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调整力度和覆盖面均超去年。

记者

付雪微 杨俊

编辑

王珺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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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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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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