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着特殊色温的生鲜灯,曾被广泛应用于各大商场超市。生肉经过生鲜灯照射,被提色增亮,同时也遮掩了缺陷和瑕疵。
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生效,使用照明设施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的行为,被明令禁止。
近期,不少市民向“动静爆料”反映:禁令已经施行一个月,贵阳市部分市场依然还有人在使用这款“美颜神器”。这两天,动静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调查。
我不用生鲜灯,顾客就去别家买肉了
在贵阳市云岩区水电八局早批蔬菜市场,记者看到,14家猪肉摊有13家依然在使用生鲜灯。
“生鲜灯”下的猪肉
采访中,一位摊主把同样的肉分别放在生鲜灯和正常灯下面,为记者做了对比。生鲜灯下,肉色红润、发亮,惹人喜爱;而正常灯下,肉色暗淡,甚至呈现出土灰色,卖相差。“你说,这个对比是不是太大了。但如果别人都在用,我不用,谁会愿意买我的肉。”这位摊主说。
左为新标市场灯 右为生鲜灯
在贵阳市南明区万东桥集贸市场,里面的15家肉铺中,有5家使用了生鲜灯,对于顶着禁令使用生鲜灯的做法,一位摊主表示,很显然,生鲜灯拉客户作用明显。他说:“在新规定最开始实行的一段时间,确实是拆除了全部的生鲜灯,但拆了之后却没了消费者,客人看到别家肉好看,全部去别家买肉了。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又把原来的生鲜灯换上去。”
万东桥集贸市场内“生鲜灯”与新标市场灯混用
记者走访发现,在云岩区民生路农贸市场、南明区湘雅园农贸市场、湘雅农贸市场,以及观山湖区的部分惠民生鲜超市、路边肉摊,均能看到有不少摊贩仍在使用生鲜灯。
不处罚,就是纵容
对于生鲜灯禁而不止的情况,有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李女士说,“商家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是欺骗消费者,违反了信任和诚信的原则,造成这样的局面归根结底还是监管不到位。”王先生表示,“生鲜灯真的让人很难辨别肉的新鲜程度,光靠闻也不一定买到好肉,都禁止了,怎么还在用,没人管吗?”张女士质疑,“不是有罚款要求吗,不处罚就是纵容。”
生鲜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且拒不改正的,可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面对质疑,水电八局早批蔬菜市场的一位管理员表示:“管理太难了,经常是我前面喊他们关生鲜灯,我一离开,他们马上就打开了,我们实在难管理。”
同样,在生鲜灯使用较为集中的贵阳市南明区万东桥集贸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回应,“商户看到一来检查,就会把生鲜灯关了。通知我们也贴出来了,我也给他们讲了,至于还有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家,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反正我们做了我该做的。”
针对生鲜灯使用“死灰复燃”的情况,记者致电了贵阳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南路分局,一位工作人员称:“我们一周检查两到三次,去的时候就没有看到生鲜灯。”他进一步表示,“目前贵阳市还没有生鲜灯处罚案例,查到了也不好处罚,更何况我们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也并没有管理权,其主管部门是商务局,这样的权责划分就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采访中,观山湖区某生鲜店负责人提到,如果有人使用,有人不使用,这就造成了市场不公平竞争,从而迫使大家又继续使用,“俗话说,一颗耗子屎打坏一锅汤,如果职能部门真的严查,不放过一个违规行为,这个事情自然就被控制下来了。”
短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靠的不是掩饰缺陷的“美颜神器”。禁止使用生鲜灯,关系民生细节,不是小事。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躲猫猫”式迎检,不该成为禁令难落地的理由。禁令不能虚置,要做到令行禁止,需要职能部门更主动作为,执法力度要严、要常态化,而非“一阵风”,甚至是“踢皮球。”
生鲜经营者也应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把注意力集中产品质量上,只有打造“金招牌”,赢得好口碑,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毕竟,长期依赖“美颜”生存,总有一天会露馅。
记者:燕窝 王婧玲 肖微 密史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