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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鱼”鳄雀鳝现在依然能买到;常见宠物龟竟是“最强外来入侵物种”——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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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全国多地的公园里、小区内不断曝出“怪鱼”事件,经有关部门甄别后得知这种“怪鱼”是原产自北美的外来物种“鳄雀鳝”,它牙尖嘴利,大量捕食小鱼,对所到之处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近日,有北京市民向“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反映,她看到电商平台上仍在售卖这种鱼,同时提出质疑,类似外来物种如何进入中国?售卖又是否合法?

市民:网上仍在售卖鳄雀鳝

市民朱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看到新闻报道,在北京市海淀区百旺茉莉园小区一期有居民发现小区的水系里有一条长着鱼形身体,但嘴巴又长又尖形状像鳄鱼的“鳄雀鳝”。朱女士说看到视频画面就已经不寒而栗,之后她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售卖这种鱼类的商家大量存在,这让她产生了担忧:

朱女士:线下的门店我还没有求证,但是我在电商平台上看了一下,网上有出售的。这种鱼这么凶,把池塘里的小鱼都给吃了,危险性算比较大了,是不是已经算是外来入侵物种了?我很奇怪这个外来物种是怎么进来的,它被允许售卖吗?

调查:线上线下都有售卖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也在电商平台上输入”鳄雀鳝”进行搜索,发现不仅有商家在售卖,还有个人在二手转卖平台上出售。同时,记者注意到,商家出售时标注的名称多为“福鳄鱼”、“福鳝鱼”、“雀鳝”、“尖嘴鳄”等替代词,部分商品主图上写有“观赏用途,禁止放生”的提示字样。

商家主图信息/图源:电商平台商家

在商品颜色分类中可以看到,“鳄雀鳝”小的有11-13cm,大的有29-31cm,价格也从十多元到上百元不等,各家店铺的月销量少则一百多,多的有上千笔。

搜索“福鳝鱼”后的相关商品/图源:电商平台

记者随机咨询了几家商铺的客服人员,多数商铺表示可以发货到北京,并回复说这种鱼可以吃小鱼、吃生肉,不再饲养时要把鱼埋掉,不能放生。

商家表示可以发货到北京/图源:电商平台

那么,线下是否也有店铺在售卖“鳄雀鳝”呢?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处花鸟鱼虫市场,其中在十里河天骄文化城、大柳树花鸟鱼虫市场的部分店铺内,都看到了“鳄雀鳝”的身影,各家店铺内鱼的颜色各有不同,有些呈深灰色,有些呈浅灰色。不过装有鳄雀鳝的鱼池大多摆在了不显眼的位置,且和其他特色鱼类放在一起,不仔细观察并不容易发现。记者向店里的工作人员咨询,对方介绍说:

店老板:那肯定是吃小鱼,泥鳅,它是随着缸长得,缸大它就大,缸小它就小。

记者:那我要是不想养它了,怎么给他处理了呀?

店老板:埋了。

花鸟鱼虫市场里的“鳄雀鳝”

放生对人、生态都有影响

但大量新闻报道指出,目前全国各地都有“鳄雀鳝”被放生的情况发生,那么,这种外来物种放生以后会对人类还有生态环境产生哪些危害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姜丽华指出:

姜丽华:如果他在池塘里面人为放生的,袭击性是很大,会造成类似咬伤这种人身伤害。如果是在河里边,因为这个外来物种生存能力特别强,它就会破坏整个生态,把我们本地的一些主要的鱼群,整个的生态系统给破坏掉了,很多本地的鱼种都给吃掉了。

市场:巴西龟更加常见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早在2014年就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巴西龟”比“鳄雀鳝”更加常见。信息显示,巴西龟已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收录为 100 种最具破坏力的入侵生物之一,巴西龟排挤本地物种,对入侵地的本土龟造成严重威胁。还是沙门氏杆菌传播的罪魁祸首。

《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小问制

但许多商家都将巴西龟直接摆到了店门门外供人挑选。几位市民告诉记者,他们常年养龟,对各种龟的习性都比较了解,巴西龟由于“不挑食”所以比草龟更好养,售价也更便宜:

市民:最便宜了,什么都吃,面条、肉,给什么吃什么,所以就是便宜。

摆在店门外的“巴西龟”

是否已被列入入侵物种名单?

目前可知,巴西龟已经被明确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单,那么“鳄雀鳝”呢?记者查询资料发现,有关部门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定义是指当一种有害生物进入一个地区后,在可预见的将来能长期生存,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根据我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陆续发布了4批《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先后公布外来入侵物种共83种,其中包括常见的巴西龟、美国白蛾等,但“鳄雀鳝”并没有被列入其中。

不过,记者从北京海关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制定有法律依据的文件:

北京海关:那个(名单)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他们自己梳理出来的,现在真正的有法律效力的名单正在梳理,可能不久也会出台,这几个部门正在联合制定,出台以后,这些就比较明确了。

是否属于准入外来动物?

那么“鳄雀鳝”又是否属于我国准入的外来动物种类呢?记者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官网,查询到了活动物类《已准入水生动物国家或地区及品种名单》,其中并没有查询到“鳄雀鳝”或相关字样。随后,记者在海关总署的留言板上进行了提问,对方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要求,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等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海关总署给出的回复

同时北京海关方面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

北京海关:我们这边肯定是不让入境,如果被我们海关的口岸发现,肯定是不允许进境的。

鳄雀鳝是怎样入境的?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我国《生物安全法》以及今年8月1号开始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都严格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既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这些外来物种又是怎样进入的呢?在 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如何实施《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中,记者找到了答案,目前我国外来物种进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然进入,通过水体流动或由飞禽等的传带,发生自然迁移;二是出于观赏、药用等目的有意引进。如此前引进后成为有害物种的福寿螺、水葫芦;三是随着进出口贸易运输或入境旅客无意引入。

流通环节怎样监管?

在外来物种入境的源头无法截断的前提下,流通环节可以加强管控吗?已经被列入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巴西龟和对生态环境具有破坏性的“鳄雀鳝”在法律层面是否被允许公开售卖?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指出:

岳屾山:去年实施的生物安全法的规定,它其实要求的是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等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来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的名录;对于社会主体来讲,没有经过批准的话,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但是从这个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的说不能够进行销售,也就是说在流通环节上面,销售环节上面,我们现在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多部门合力、细化监管

流通环节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禁止,那相关部门是否有更完善的全链条监管方式呢?记者先后咨询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但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对此,岳屾山表示,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既需要多部门的合力,也需要更加细化的规范监测:

岳屾山:对于相关部门来讲,全链条全环节是需要做出相应的规范,包括监测和管理。政府部门或者说是相关的行业协会,应该是有这种配套的服务,在这种生物的处理上,能(让市民)找到一个机构来进行处理,这样的话能够提供一些安全性的保障。

专家:严防放生、弃养

在流通环节监管缺失的现状下,社会又应该对类似外来物种持有怎样的态度呢?珠江水产研究所研究鱼类入侵生态学的科研人员顾党恩告诉记者,外来物种一旦在境内出现其实很难彻底清除,目前应该及时控制,严防放生、弃养:

顾党恩:特别是水生的,你再想控制,想把它彻底清除,这个是不可能的。就得趁早,它现在还没有到泛滥的地步,从早期就给它控制住,还要严防随意的放生和丢弃。现在基本上大家也都可以看得出来,都是因为放生和丢弃的。

既然我国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但现实情况为什么不尽如人意呢,对此,岳屾山律师表示:

岳屾山:在实践过程当中,在执法的时候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一个是说这个(丢弃)行为不容易发现。第二就是说在执法上面不能够及时的有效的来进行执法。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的姜丽华也表示,正因如此,也需要加强对普通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姜丽华:还是要做一些科普工作,比如说给大家普及它的危害性,不能随意放生。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希望相关法律规定尽可能细化、尽快出台,让各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也希望普通市民严格执行已有法律规定,切勿随意放生。

编辑

刘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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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宇

编审

谢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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