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凭什么冻我的微信钱包,请你们马上解冻,不然我明天找人把法院堵了”,被执行人周某某说道。8月10日下午临近下班,长期不见踪影的被执行人周某某居然来到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找法官“讨说法”,气焰十分嚣张。面对拒不执行且主动送上门的周某某,执行承办法官笑纳“大礼”:“拘留你没商量”,经审批后宣布对周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原来,周某某是从事建筑的小包工头,拖欠为其务工的四名村民工资两万七千多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某屡次失踪,与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故意规避执行。由于这四起执行案件涉及民工工资,又系疫情特殊时期,为了保证农民工的正常生活,法院高度重视,经过多方查找,并且加大执行力度,终于在8月初法院查询到周某某微信钱包有两万多元入账,当即冻结,周某某知道后心怀不满,来法院找承办法官论理,不料却自投罗网。
执行拘留期间,周某某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写下悔过书,并让他的妻子到法院将所欠余款全部付清。8月11日下午,在周某某妻子付清所有欠款之后,息烽县人民法院对周某某提前解除了拘留,至此,四名民工血汗钱得以讨回,周某某也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
在执行过程中,总有一些“老赖”,面对执行法官的说理、说法,认为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只是对他们的恐吓,于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进去”之后才恍然大悟,悔之晚矣。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岂能逃避?告诫所有的被执行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应积极主动的履行,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通讯员:王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