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燕同志任安顺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魏蓉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实验学校副校长、理事会理事职务;
吴剑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应胜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刚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克俭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顺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汪波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俐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张厚学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文勇同志正式任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专职副局长;
陈进元同志正式任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顺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
谢辉同志正式任安顺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胡文勇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5月起计算,陈进元、谢辉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起计算。
市人民政府决定:
毛映泽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静同志任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启肥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