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以“弘扬宪法精神 传递法治力量”为主题的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在贵阳举行。
活动现场回顾了近年来贵州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对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进行了展播,获奖代表上台领取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证书和奖杯。
一个个平凡的名字,弘扬了伟大时代宪法精神;一串串闪耀的事迹,传递了法治典型榜样力量。他们之中,有坚持科学民主、公平正义的立法工作者;有坚持“铁拳”打假、利剑执法的市场维护者;有扎根一线,任劳任怨,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法官;有为弱势群众依法维权的劳动仲裁者;有传道授业解惑,为国培养法治人才,桃李满天下的人民教师;有长期奋斗在司法一线,啃下一件件大案要案的人民检察官;有化解一起起纠纷,温暖一个个家庭的司法行政工作者;有扎根基层岗位,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畏牺牲的人民警察……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传递了法治的力量、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以己之身为炬,点亮法治之光。
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天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用法治思维处理事情解决问题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刘天周
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主任潘登勇告诉记者,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积极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法律的矛盾化解、助推溯源治理等工作,用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主任 潘登勇
据了解,今年5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启动了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宣传活动。经过主办方精心组织和层层选拔,最终从立法、执法、司法、行业部门以及法学专业领域中推荐产生了18位候选人。在定评环节,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标准从人物事迹、示范作用、服务大局、推广价值四个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附名单:
邓 宁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四级调研员
贺 云 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
邓 标 黔西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刘国红 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主任
代潘菊 毕节市大方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 瑶 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罗绍超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
冉茂国 遵义市余庆县司法局子营司法所所长
刘天周 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