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洋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年3月8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曹洋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关于李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4年3月8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力同志为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兼)。
免去:
曹洋同志的观山湖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关于刘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年3月8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静、蒲朝军、张洪、李欧、黄昂、胡丽丹、唐犇、钟贞云、杨丹等9名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帮助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关于吴世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4年3月8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世泽、王艳萍、陈红红、曾铁军、杨群丽、付思海、眭秋凤、喻华、李丽君、刘元芬、欧昌平、刘泽英、王燏炜、李丽萍、陈仕碧、邵全政、方聪波、李龙斌、马继光、史玲娟、谯显勤、杭丁、杨振、王春兰、陈纯、杨青环、陈芳、黄翠兰、彭忠敏、张群琼、徐秋萍、黄冰菊、王乃沙、吴丽、肖红艳、杨媛、周朝芬、胡小琴、石明燕、王璐、杜晓、吴冬梅、严静、王竞、李秋萍、陈文丽、张丽、付立伟、董佩佩、陈凤、余小红、张洋、唐明萍、韦明扬、敖梅、龙明霞、白云芝、李梅、罗乔忠、朱凤莲、陈佳、冉启红、吴静、严雪、万秋艳、李杏、朱梅、肖芳、李娇、吴群平、朱蝶、李岫娟、付娟、李霞、王琴、张羽蓉、张仕菊、殷倩、江尚蔓、王梅、黎霞、肖发秀、周季秀、胡开燕、张松梅、刘林洁、谢欣娉、何艳莉、于海峰、钱筑玲、何雯、蒙晓玲、谢启贤、周定宇、黄敏、涂婷、罗茂华、张小琴、朱静、冷胡丽、李维、黄静、郭立新、雍凤君、刘艳、杨园园、孙薇、文海洋、胡志攀、韦卫阳、黄胜凯、刘长远、李芝林、彭忠俊、司仕成、张堰夫、曹刚、唐晓君、韩业、徐正能、赵武恒、袁波、陈志国、吴江、罗剑、张永强、龙安文、杨岳云、陈诚、郑伟、罗仁春、盖朝勋、陈友兵、张毅、刘娟、何丽、敖永善、丁星、黄玲、付林、张春、张丽君、李丽、罗成菊、王泽念、陶玉梅、刘飞月、苟朝香等148名同志为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洋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4年3月8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曹洋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观山湖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观山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