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龚 涛为安顺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 去:
陈优海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 涛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刘 熹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 虹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 命:
陈优海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刘 涛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 熹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 虹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黄光美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朱俊蓉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陈雯贞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朱艳楠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