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普定交警接到群众举报,说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了一条“凌晨了,狗¥#%还在查”辱骂交警的视频和言论,随后,交警部门立即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将情况向普定公安进行了反应。
民警调查发现,辱骂交警的微信使用人为居住在普定的男子晏某某,随即,警方找到晏某某并将其传唤至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晏某某交代,早在2016年,他因无证驾驶被普定交警查处过,心生不满,而当晚又喝了点酒,看到交警、特警们凌晨两点还在查车,想要发泄不满情绪,便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拍摄了一段交警执勤经过的视频,并配上侮辱性文字,随后把该视频、文字发到了自己微信朋友圈。
经过民警教导,晏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表示今后在朋友圈也会遵守法律,不会再发布相关信息。但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晏某某因以发布侮辱性言论诋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方式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记者:鲍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