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鸡西市疾控中心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大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其中大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孙某和李某目前在鸡西密山市,曾于12月21日16时从大连乘坐T261次列车(04车厢16号中铺、17号中铺),于22日10:30到达鸡西火车站。
经疾控专家组研判,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规定,与密切接触者同乘人员应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因此,请12月21日乘坐此次列车04车厢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立即向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单位、所在酒店(宾馆)或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真诚感谢您的配合!
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