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决定任命杨胜朝同志
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9月7日,黔东南州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会议表决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县第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肖金城同志辞去剑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杨胜朝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剑河县决定任命杨胜朝同志
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9月7日,黔东南州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会议表决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县第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肖金城同志辞去剑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杨胜朝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