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浚(副县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罗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浚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浚利用担任龙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浚(副县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罗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浚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浚利用担任龙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