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明确2022全省开发募集符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需求的高质量见习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万个。
据悉,此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明确,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基地)评选,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