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活动首场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介绍,司法责任制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完善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体系,让办案终身负责落到实处。
首先,在顶层设计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修改“四大检察”办案规则,明确了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的权力范围,以清单的方式督促检察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也完善了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以及检察官惩戒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其次,在制度落实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一系列措施。制度的生命力关键还是在于执行。2021年3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以来法院改判为无罪的案件启动追责,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怎么去处理,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截至去年10月底,基本上完成了刑事错案追责。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一系列加强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外部有纪检监察组,内部有系统的检务督察,对业务、行政各方面进行监督。另外,业务上的监督还有一个案件管理机制。有这样的一些制度进行监督,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司法腐败,也能保证检察人员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推广数据赋能检察职能,通过数据对比来创新监督模式,发现有些检察人员不公正履职甚至滥用职权的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