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四号)
经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
舒亦同志的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方县商务局、大方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罗克祥同志的大方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欧起灿同志的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尚应周同志的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敏同志的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毅同志的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昌荣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官宏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军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娟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夏娟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阿魁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吕静同志为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方县商务局、大方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任命:
谭本洪同志为大方县九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峰同志为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高义同志为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谢挺同志为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邓伟同志为大方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池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仪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超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敏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红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玉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詹运毕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四德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娟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夏娟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周倩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涂绿兰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罗单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马玫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罗远希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