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遭持刀伤害致死案,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24年6月9日,行凶者梁某某携带刀具无故敲门滋扰被害人王某雅家,王某雅通过母亲王某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雅与梁某某发生争吵,其间,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捅刺十刀,小区保安制止无果。检察院认为,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者母亲认为精神分裂症不能成为躲避刑罚的借口,希望法院重判凶手。
此次开庭将精神病患者犯罪再次拉到公众眼前,在维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时,如何保护受威胁群众的权益?监护人以及相关部门如何更好地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监管和约束?《百姓关注》记者将在现场直击庭审,与您共同关注案件审理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