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5号至2022年1月5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18号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了《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方案》予以公开。
2021年12月5号至2022年1月5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18号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了《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制定《贵州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方案》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