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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五成以上,贵州省的方案来了!

动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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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出炉。贵州成为全国最早出台贯彻国家相关指导意见的省份之一。今年10月,国家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参保患者在医疗机构看门诊开降压药、降糖药,可进行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那么贵州即将落地的实施意见将如何造福老百姓?动静特邀了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专业解答。

大家最关心的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用药范围是什么?待遇标准如何?赶紧跟着动静小编来看相关政策解读!

保障对象人群是谁?

目前,患高血压或糖尿病、且合并靶器官损害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在我省各统筹地区现有慢性病门诊政策保障范围内,所以本次《实施意见》重点要解决的保障对象是确诊为高血压或糖尿病、但还未发生靶器官损害,并且需要长期采取门诊药物治疗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我省实施意见在征求临床专家意见基础上明确了相应的具体准入标准。

专项待遇用药范围如何?

贵州省在《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中,按照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和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要求,结合临床用药实际,暂确定了 (点击可查看)本次纳入保障范围的“两病”门诊用药目录,并根据参保人员临床用药需求不断完善。需要强调的是,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只有在门诊使用上述药品才享受专项待遇。

待遇具体标准是多少?

“两病”参保人员门诊使用附件所列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即“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在支付比例方面,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不设起付线,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支付限额为80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12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为2000元;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转发起来,这么好的消息一定要让更多有需要的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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