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物立足,以史料为盾,
虎视牂牁,鹰瞵万峰,解读历史。
1987年3月,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原环城区翠屏乡双树湾的毛纺织厂基建动工时,文物部门发掘了一座汉代墓葬,出土陶俑9个。其中一个呈站立状,高23厘米,头戴平顶小帽,着短窄袖上卷,直筒长布衣,左手抚住腰间的环首刀,右手执一长物,形似棍,因其左手执刀,故定名武士俑。现在问题来了,一个武士俑为什么要手持一条长棍呢?有学者猜测此“棍”为箭或剑,但仔细观察,棍上没有刻画出汉箭特有的箭矢和尾翼特征,也没有刻画出剑锋、剑柄、剑刃等汉剑的基本特征。
武士俑 毕节双树湾汉墓出土
乐山大佛博物馆藏有一件汉代陶俑,高近1米,衣着打扮全然一副古代农人形象,下身着绑腿和草鞋,腰佩长短环首刀各一把,其左手执畚箕(běn jī),右手同样执棍。畚箕是一种木或竹子做成的铲状取土工具,主要作为农业用具。环首刀是将冶炼好的铁块经过反复加热折叠锻打,淬火后制作出来的直刃铁刀,是汉代当时最为先进、杀伤力最强的近身冷兵器。反过来说,一个汉代农夫佩两把杀伤力最强的兵器又代表什么意思呢?
执畚箕俑 乐山大佛博物馆藏
两个问题似乎在另一件俑身上找到答案。中国农业博物馆藏有一件四川新津县东汉崖墓出土的陶俑,此俑身材匀称,足蹬草履,也是一副田间劳作者模样。腰佩环首长短刀,左手执畚箕,右手执棍,不过此棍的下方多了一个锸(chā)。《释名·释器》云:“锸,插也。插地起土也。”锸是汉代一种类似木铲的起土工具,通常配合长柄使用,下端铲状物尖部安装有一凹形铁器,是汉代西南地区最常见的一种农田和水利劳动工具,往往也用于修筑夯土城墙或营台等。畚箕用来装土,锸用来取土,因此汉代农人常常锸箕并用,古语云:“父子兄弟,负箕荷锸”,就是大家一起劳作的意思。畚箕和锸均为木质或竹质,容易朽坏,不易保存,因此考古发掘出土的实物,多为锸最下部的凹形铁器,称为铁锸,在贵州的清镇、平坝、兴仁、赫章等汉墓均有出土。
执锸俑 四川新津县东汉崖墓出土 中国农业博物馆藏
铁锸 赫章可乐284号墓出土
问题似乎迎刃而解,毕节双树湾汉墓与乐山大佛博物馆馆藏的两件陶俑右手执棍,雕塑者的本意应该是想表现铁锸的木柄,只不过作为泥塑保存来说,锸的下部比较宽大,也就比较重,相对容易从塑造的柄部上脱落,造成陶俑执棍的假象。但通过仔细观察,双树湾汉墓陶俑执柄的位置在柄的中部,而大多数执锸陶俑执柄的位置都是在柄端,那会不会有其他可能呢?成都市新都区曾经出土执锄陶俑,同样是腰佩环首刀,左手执畚箕,只不过右手换成执锄。锄较锸略微细长,亦是取土工具。但执锄陶俑手执锄柄的位置则不在柄端,而是明显要低一些。双树湾汉墓陶俑尽管和巴蜀地区出土的类似陶俑略有区别,但具备类似陶俑的主体特征,因此无论是执锄还是执锸,猜测右手所执的都应该是一件农具,而不太可能仅仅是一根棍子。当然,这也和当时的社会大背景有关系。
执锄陶俑 成都市新都区出土
作为墓主人的陪葬俑,腰间佩刀,显而易见是墓主人的家兵。家兵就是地方豪强的私人武装,产生于西汉晚期,东汉有较大发展,魏晋南北朝最盛。地方豪强掌握家兵,一方面能维持自己的封建地位,代替官府对地方贼寇进行缉捕镇压,但同时中央朝廷也害怕地方豪强做大做强后,对国家构成威胁,因此态度暧昧,可以理解为容忍但不赞成。这就使得地方豪强豢养家兵的形式通常不搞常设,多通过季节性的训练,以亦兵亦农的方式存在。这也就是这类俑在佩刀的同时还要携带农具的原因。据东汉后期大尚书崔寔(shí)撰写的《四民月令》记载,家兵每年二月,要“顺阳习射,以备不虞”,就是练习射技。三月“农事尚闲”,可“缮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草窃之寇”。八月“得凉燥,可上角弓弩”。九月“缮五兵,习战射”,就是修缮兵器,加强训练。十月“培筑垣墙”等等。这些记载充分反映东汉豪强地主武装“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的“兵农”形象,同时体现了“兵农”忙时生产、闲时军训、农战合一的特点。
汉代有一个词叫“部曲”,出自《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的“睨(nì斜眼看)部曲之进退,览将帅之变态。”《三国志·邓艾传》也有记载,“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建命。”所谓“部曲”,就是古代豪门大族带有人身依附性质的私人士兵。因此这些贵族墓葬出土的执锸佩刀、执锄佩刀、亦农亦兵的陶俑,今天考古命名上也通常称为“部曲俑”。通过对毕节双树湾出土九个陶俑大小、衣着的分析,其中部曲俑与庖厨俑、歌唱俑、吹箫俑等衣饰、大小等均相当,可见他们对于墓主人来说,其社会地位是处于同一水平线,并未被拔高。但我们也不能小觑这些部曲俑,也许通过自身的努力,亦能成为冠绝天下的武者。譬如辕门射戟的东汉名将“人中吕布”,其出道成名之前,也仅仅只是并州(主要在今山西大部)刺史丁原手下一名卑微的“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