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23日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小立同志为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郑俊波同志为道真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 刚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邹建波同志为道真自治县水务局局长;
谭小燕同志为道真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永奇同志为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维勇同志道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张小立同志道真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熊 轶同志道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吴 刚同志道真自治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肖 江同志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永奇同志道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邹建波同志原任道真自治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谭小燕同志原任道真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5月23日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朱联志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小利同志为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机构改革,朱联志同志原任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小利同志原任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建军同志原任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吕 敬同志原任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曾地敏同志原任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彬同志辞去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23日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彬同志辞去道真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第1号)
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度寒同志已调离道真自治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度寒同志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已接受雷有华、廖加庆同志申请辞去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雷有华、廖加庆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止目前,道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10名。
特此公告。
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5月23日
毕节市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人事任免